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无痛引产 > 哪些女性需要做引产

来院地图
重庆九龙坡石桥铺渝州路37号

哪些女性需要做引产

来源:重庆华西妇产医院  点击咨询

  引产是要通过医学的方法,使用药物或器械干预,终止妊娠,并使未发育成熟的胎儿分娩出来。并且是妊娠超过20周。然而还有一些必须做引产的情况,我们来看看有哪些呢?

  1、患慢性肾炎的孕妇

  患有肾炎的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

  2、宫内死胎

  如果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以保孕妇生命。

  3、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

  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可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4、胎儿畸形无法生存者

  以超声波等法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也需立即引产。

  5、羊水过多的孕妇

  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常会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6、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

  患这些病症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应当考虑引产。

  重庆人流网医生介绍了哪些女性需要做引产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线咨询  预约挂号
上一篇:人流后该怎么补血 下一篇:什么是引产

了解华西 丨 门诊科室 丨 医生团队 丨 学术研究 丨 党建工作 丨 工会活动 丨 患者服务

医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石桥铺渝州路37号(彩电中心对面)
联系电话:023-68608191 联系QQ:8008888120
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健康参考,具体诊疗还请遵照经治医师意见
渝ICP备12004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