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做药流的几个必备条件
来源:重庆华西妇产医院 点击咨询
妇女意外怀孕后需中止妊娠,以往只能接受刮宫术(负压电吸人工流产术),现在另一种、有效、痛苦小、损伤少的措施------药物流产,受到广泛青睐。药物流产和传统的刮宫术各有优缺点,也各有特定的适用对象,不能互相替代。但是,有不少孕妇不顾个人情况,一味地要求药物流产,而不愿做刮宫术。
实际上,药物流产并不能保证完全成功,目前药物流产的成功率不高。换句话说,约有一部分的妇女在使用药物流产后,因流产失败或出血过多、时间过长而仍旧需要接受刮宫术。药物流产的过程,也非某些宣传中的那么简单,从服药到流产,一般需要3-4天。期间会有一定的不良反应,恶心、腹痛,少数妇女还会有痉挛性腹痛,对健康也会有一定影响。如果药物流产后出血时间长、出血量多,还会导致贫血和感染。而且药物流产并非人人适用,它有一定的适应证。一般地说,“入选”的孕妇应该有6个条件:
1.年轻的初孕妇女或未产妇女
2.近一个月内不离开本市
3.有条件在设施完善的医疗机构就近就医
4.停经少于49天;超显示宫内妊娠
5.胎囊平均直径小于今20毫米
6.孕妇没有心肝、肾、生殖、内分泌系统疾病,无烟酒嗜好
综上所述,凡孕期长、胎囊大、年龄大孕次多、半年内有过人工流产史或剖宫产史、处于产后哺乳期、子宫畸形或合并子宫肌瘤的孕妇,均不适宜药物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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