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无痛引产 > 哪些情况下需进行中期妊娠无痛引产手术

来院地图
重庆九龙坡石桥铺渝州路37号

哪些情况下需进行中期妊娠无痛引产手术

来源:重庆华西妇产医院  点击咨询

       妊娠12-24周,用人工的办法中止妊娠叫做妊娠中期引产。这一时期的特点是胎盘已经形成,胎儿较大,骨骼变硬,娩出时需要充分扩张子宫颈。另外,于子宫增大,子宫壁充血变软,手术时容易损伤子宫壁,因此中期引产要比早期人工流产难度大,并发症多。常用的引产手术有水囊引产、药物引产。

下列情况下需进行中期妊娠引产手术:

1、避孕失败,早期妊娠时故意或无意地未被发现。

2、孕妇患有某种疾病,不能继续妊娠。如风湿性心脏病合并心衰者、肿瘤、精神分裂症等。

3、经羊水穿刺诊断胎儿患有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胎死宫内时需中止妊娠。

4、一些意外事件,如丧偶、离婚或车祸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妊娠者。

不同中期妊娠引产方法有其特殊的禁忌症,而所有中期引产手术遇到下述情况时应考虑暂缓或选用对患者相对的引产方法。

1、全身状况不良者,如严重的贫血、结核活动期、心力衰竭等虽此时进行引产术有危险,但若妊娠不中止,反会加重病情,威协生命。则请妇、内、外科医生共同处理作好抢救措施,确保孕妇。

2、生殖器官炎症。

3、各种内科疾病的急性阶段,体温高于37.5°C以上。

4、子宫壁手术疤痕小于两年者。

  引产后:

  (1)引产后注意休息,至少休息1个月。

  (2)适当增加营养和适当做产后体操。

  (3)保持外阴清洁,勤换内裤和月经垫。

  (4)1个月内禁止性生活,10天内不宜盆浴。

  (5)有出血时间长、发热、腹痛等情况应去医院检查,并遵医嘱治疗。
 

在线咨询  预约挂号

了解华西 丨 门诊科室 丨 医生团队 丨 学术研究 丨 党建工作 丨 工会活动 丨 患者服务

医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石桥铺渝州路37号(彩电中心对面)
联系电话:023-68608191 联系QQ:8008888120
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健康参考,具体诊疗还请遵照经治医师意见
渝ICP备12004139号